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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四川专升本网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4-05-20 11:58:40

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交融、层次互补、体系完善的多学科性大学,已有五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在校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3万余人。自学考试是学校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归口办学和管理。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中远教学部是经长沙市教育局批准,湖南省教育厅备案,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办学单位。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五个系部,在籍学生近3000人,总占地八百多亩。学校西校区位于长沙河西大学城,与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同处岳麓山下,这里环境优美、有大型的图书馆、标准运动场,岳麓山环抱,学术气息浓厚,与省委党校相邻。学校与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有多年联合办学的经验,连续被长沙理工大学评为“优秀教学站点”,同时学校还是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考点和国家专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考点。
   学校以“学历教育+技能认证”相结合的“双证书”教学模式,全力培养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水平,又有较强动手操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经技能强化训练,成绩合格者可颁发专业的技术证书。
   学校突出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与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上百家大型企业及省内外知名集团实行校企合作,建立了稳定的人才供求关系,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学校历届毕业生广泛就业于华为、北大方正、中国移动、北京中软集团、上海迪比特、IBM等到国内外知名企业。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教育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交通土建工程
本科
四年
150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本科
四年
100

物流管理
本科
四年
100

视觉传达与设计
本科
四年
100

家具与室内设计
本科
四年
100

电算会计
本科
四年
100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科
四年
100

工商企业管理
本科
四年
100

水利水电与港航工程
本科
四年
50

国际贸易
本科
四年
100

经济信息管理
本科
四年
100

外贸英语
本科
四年
100

经济法学
本科
四年
50

日语
本科
四年
50

旅游管理
本科
四年
50

  学生和家长可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来校报名。报名时交预录费500元(可冲抵学费)、报名费20元,额满为止。

  三、收费标准

类别
学费
教材、资料费
住宿费
合计

普通专业
6580
600
800
7980

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家具与室内设计)
8580
600
800
9980

模具设计与制造
7980
600
800
9380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3193689 
  联系人:刘老师 昌老师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白云路99号

2022年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长沙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长沙理工大学,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湖南 省省会长沙市,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邮编410114。学校网址:。

第四条 学校为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 研究生 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首批全国“创新 创业 典型 经验 高校”50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 大学生 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

第五条 在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六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批、 艺术 类、高水平运动队、少数 民族 预科班、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

第九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 考试 、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专业,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生源地为 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要求考生英语语种且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70%。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学校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第二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住宿费等。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年学费标准预收。具体学费标准将在 新生 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也不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招生宣传、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的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电话: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咨询邮箱: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监督投诉电话:

长沙理工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 长沙理工大学 ”,部标代码10536,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有云塘和金盆岭两个校区。

  第四条 经教育部批准, 长沙理工大学 由原交通部部属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长沙电力学院于2003年6月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学校具有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资格及相应的学位授予权。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为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录满时,才录取下一级志愿或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尊重专业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专业间关系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即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所报专业志愿依次优先满足。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优惠政策的各种加分投档考生,我校在录取时认可其优惠分,并参考投档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的考生需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在录取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其它专业的考生调剂到该类专业。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文化高考成绩×0.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对于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省级招办的投档成绩计算原则执行。我校鼓励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积极报考,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90分的考生,在满足省级招办设定的录取控制标准(最低录取线)条件下,我校优先录取;对专业校考平均成绩达到85分的考生,给予总分加20分的优惠加分政策。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后一星期内进行专业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违规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国防生报考考生应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检标准,并按军队的需求条件选拔。

  第二十条 对考试科目改革试点省份,除划线相关科目外,其它考试科目成绩不作要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一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一般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由于招生计划先于年度专业收费政策发布,我校随招生计划公布的收费为上一年度的标准,考生入学时按省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学金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及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 长沙理工大学 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 邮政编码:410076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82309551、82309552、82309553

  日常工作电话: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 长沙理工大学 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由 长沙理工大学 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我是专科生 要是拿到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自考本科能直接考研吗还用不用再等两年再考啊 谢谢啦

2008年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2008年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交融,层次互补,体系完备的多学科性大学,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自学考试是学校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校属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归口管理。
创慧教育中心校区位于长沙汽车南站附近,交通十分便利。校区环境幽雅,是长沙市园林式单位。学校师资由大学教授、行业专家强势组成,为教学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学校设施、设备完善,是学知识、学技能的理想场所。

学校是湖南省艺术设计最具有价值的教育机构,实施“学历教育+技能认证”相结合的“双证书”教学模式,全力培养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水平,又有创新思 维与动手操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使学生适应社会,实现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技能认证”的教学模式,不仅为许多失去升学机会的青年提供了接受知名大学专本科教育的机会,同时还获得了正规的专业训练,也为毕业生搭建了高知、高能、高薪的就业平台。

选择比努力更重要。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创造智慧人生,铸造美好未来。

一,招生专业

专科层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英语(外贸英语方向)、会计(电算化方向)、交通土建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数控技术与应用,模具设计, 家具与室内设计,园林。

本科层次: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英语(外贸英语方向)、会计(电算化方向)、交通土建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数控技术与应用,模具设计, 家具与室内设计,园林。

二,部分专业介绍及培养目标

1国际贸易

专科段: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概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英语(一)、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法、市场营销学、中国对外贸易、WTO知识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刊经贸知识选读、经贸知识英语、高等数学(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贸英语写作、国际运输与保险、企业会计学、世界市场行情、国际商务谈判、西方经济学、国际市场营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毕业论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和社会经济情况,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外贸业务、管理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外贸英语

专科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计算机应用基础、综合英语(一)、综合英语(二)、英语阅读(一)、外贸文献阅读、英语国家概论、英语写作基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英语听力、外贸英语会话。

本科段: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汉语基础、高级英语、英语写作、英语美文选读、翻译理论与实践、第二外语(日语)、国际商法、外贸知识英语、市场营销学、外贸口译与听力、毕业论文。

本专业培养具有比较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科学文化知识,良好的英汉双语和较好的电脑操作、文字处理以及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的英语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外事、文化、经贸、或涉外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文秘、行政、宣传、管理等工作。

3家具与室内设计

本科段: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设计制图、计算机室内设计绘图(CAD)、室内装饰材料、展示设计、室内设计原理、家具设计概论、室内专题设计、装饰工程预算、电脑三维设计实践、室内设计原理实践、家具设计概论实践、平面设计实践、毕业设计。
加考:绘画基础、人体工程学、建筑设计基础。

本专业培养能在家具与室内装饰设计行业从事家具设计与制造、室内设计与施工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考生通过学习,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家具设计与制造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的基本理论和家具设计、室内设计及制造工艺、装饰施工等方面的操作技能,掌握家具及室内设计企业的管理知识,具备从事行业管理工作的能力。

4视觉传达设计

主干课程:装饰绘画、素描、色彩、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设计等。

本专业是融艺术与现代科技为一体的新型综合性设计类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能独立担任视觉传达设计方面的广告、包装、商标、印刷品、企业形象策划等实用型人才。

5交通土建工程
专科段: 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高等数学(工专)、计算机应用基础、道路工程制图、公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基础、工程建设质量监理、工程力学(二)、道路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土力学及地基基础、路基路面工程、路基路面检测技术等。
本科段 :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概论、工程数学、工程应用英语、公路与桥梁电算、结构设计原理、桥梁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组织与概预算、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交通工程经济分析、工程质量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加考课程:工程测量、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建筑材料。
培训目标:培养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方面的技术人才,毕业后可从事交通土建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

6会计学(电算化)

专科段:政治经济学、邓小平理论概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英语(一)、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国民经济统计概论、数据库及应用、财政与金融、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本科段: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管理学原理、金融理论与实务、通用财务软件、高级财务软件、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系统实践、数据结构实践、毕业设计。
本专业培养具备经济、统计、会计及管理学等方面知识,可在各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统计、审计及管理工作,还能担任中专和高职专科同类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

7工商管理

专科段:政治经济学、大学语文、邓小平理论、高等数学(一)、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国民经济统计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中国税制、企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本科段:英语(二)、高等数学(二)、毛泽东思想概论、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贸易管理与实务、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原理、企业管理咨询、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加考:生产与作业管理、市场营销学、企业会计学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从事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外部宏观监督管理,能在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规划部、生产部、财务部、营销部、质检部、人事部等部门分别从事经济统计与规划、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还能担任中专和高职专科同类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

四,招生问答:
1、什么是“学历教育+技能认证”教学模式?
答:学历教育:按国家自学考试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组织实施教学(专科:72—75学分.约1300课时;本科150学分约2500课时)。技能认证:按相关专业设计师培养目标制订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专科:1000课时; 本科2000课时).其他非“学历教育+技能认证” 教学模式而只进行自考学历教育的学校平均开课18/周课时,而我校平均开课30--32/周课,使学生在同等的时间内得到更多的学习和训练。学生通过“学历教育+技能认证”这种教学模式的学习,考试合格,既可以获得专本科学历文凭,更得到专业的强化训练。为适应社会,实现“高知高能、高职高薪”打下基础。

2、关于学费标准的说明:
我校的学费标准为是5600——7900元/年,相对较低,这是因为:1)全日制自考艺术设计类专业学费为4500--5100元/年。2)二本院校艺术设计类专业学费为7500—8000元/年,一本院校为9000元/年。三本院校达16000元/年。3)其他培训机构艺术设计类专业技能培训费为 10000---28000元/年。而我校不再收取技能培训费用。4)“学历教育+技能认证”的教学模式,既按全日制自考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使学生享受正规高等教育,更让学生得到专业技能的强化训练,学历和技能证书(设计师证书)一举两得。

3、什么是全日制自考?
全日制自考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制,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形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日制大学正规教育有机结合的一种学历教育模式。国家承认,电子注册,证书可网上查询,与统招文凭同等待遇(如公务员考试,入党,研究生考试和出国留学,工资级别的核定),在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可得到更高程度的认可。当毕业生在未找到正式单位时,其毕业档案可依据考生自愿由档案所在地市教育局自考办(或毕业学校)移交到本人工作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并按政策办理职称考评及聘干手续。

4、全日制自考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有何异同?
●都属于国民教育。学习期间共享教学资源。毕业学历学位在法律上具有同等地位。
●入学门槛和毕业要求不同。全日制普通教育实行“严进宽出”,入学须达到较高的高考分数线,但大学期间的期末考试则由本校老师自行命题。为了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性,全日制自考实行低门槛、高要求的“宽进严出”政策。入学无须达到较高的分数线,但期末考试由国家(省)考委、学校共同组织命题,虽有一定难度,但因为教学抓得紧,学生学得扎实,还是能够过关的。
●普通高等教育属于国家任务招生,全日制自考尽管是有计划的,但不属于国家任务招生,这是目前我们国家的经济条件受到限制,还不能满足广大高中毕业生上大学,所以,全日制自考是国家招生任务的重要补充。

5、学生住校是怎样安排的?
学生全部要求住校,学校有公寓与普通宿舍,公寓全部安装空调,学校安排了宿舍管理老师,合理安排与管理,使学生有“家”的感觉,以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学习进步。

6、学生毕业时是否安排实习?
每个专业的学生,在临毕业前都将安排到企业实习。

7、学校体育设施怎样?
学校体育设施一应俱全。如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等运动场所。

招生对象、要求、收费标准、办学模式和毕业待遇
1、招生对象: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专生可报考高升本。在读专科学生可以直报我校独立本科。
2、要求:分数没大要求,自考就是宽进严出的制度,还要求身体健康(特殊原因也可以)、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学习认真,不能服从学校严格管理和不认真学习者,谢绝报名。
3、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住宿费800元/年,其他费用据实收取。
4、毕业待遇:各门课程考试及思想品德合格者,颁发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文凭。具有普通高校同等学历价值的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考研、考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
报考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中央党校本、专科毕业生不能作为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能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3、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复试时,需加笔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本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按2005年实际招生规模分配,2006年各专业具体增加规模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公布。

5、2006年我院继续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6、我院各硕士点授权学科同时接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chang an大学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2006年的9月1日);②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③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在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⑤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专科学习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各硕士专业均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有工作实践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者应符合如下条件:①报考者应大专毕业满两年(到2006年的9月1日);②有进修过六门以上大学相关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相关学术论文;③网上报名时报名点必须选择长安大学,并在现场确认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身份,经我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全国统一命题入学考试;④报考者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⑤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专科学习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专业,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详细规定见我校《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简章》。长沙理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下列要求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⑸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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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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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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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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