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访问四川专升本网!
  • 今天是:
当前位置:教育百科 > 专升本 > >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四川专升本网作者: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4-05-17 00:55:40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是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开设44个本科和9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2年度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慧交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1.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3.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学生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4.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学校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对学生取得的成果按类别予以奖励与资助。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比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也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总分相同(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四、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吉林省报考书法学专业应取得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书法学专业省统考参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1.使用省统考合格证录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算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该省综合成绩无核算办法,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

3.内蒙古实行“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美术联考成绩×60%”进行排序,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4.吉林省书法学专业录取:具有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六、实行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  81865508  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    王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未特别要求的,依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吉林建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按专业类招生的学费标准:

测绘类专业学校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地质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气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子信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按专业招生的学费标准: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程力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5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地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通识教育培养期间,按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按分流专业学费标准收取。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在内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同时,我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设立了爱心助学金、筑梦奖学金等资助项目。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分别与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美国杨斯顿州立大学合作,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提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结合各省相关文件并参考该省生源情况而定。

2.专业(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投档成绩)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类)志愿;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3.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经规定了相关的排序办法,则按照该省市的办法执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没有规定排序办法,则按照我校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和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给予考生分配专业时,若成绩并列相同,则高考实际分数高者优先。

5.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划线办法、投档办法及填报志愿要求均按照江苏省文件规定执行;选测科目等级为2B以上,一门选测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限;必测科目等级4C以上;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选测科目再相同,报考我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和我校其他文科专业顺序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报考我校其他理科专业顺序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及安排专业。

6.按专业类录取的考生,由所在学院按学校相关文件负责分流;分流基本原则:分数优先、参考志愿。分流时间、分流办法详情参阅大类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

7.录取到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绘画基础,入学后须加试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将转入分数相同或分数相近的专业。

8.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采用招生省份统考成绩,即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合格后,就有资格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单科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课成绩、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2)我校投放招生计划且该省组织书法省统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书法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书法省统考且我校拟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文件精神,协商设立校考考点;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

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多名考生综合分并列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9.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082801H)、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081001H)、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120103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080601H)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如果填报了其中的某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当该专业无法录取时,视作该生同意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0.我校在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四省(区)招收理工类少数民族预科生,该省少数民族考生有报考资格。预科学习一年,一年后按考生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重新选择专业。

11.我校对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按各高考改革省份规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新城大街5088号

邮政编码:130118

联系电话:,84566071(传真)

注:本校网络在线咨询答疑平台为:

教育部阳光高考院校信息平台 ()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吉林建筑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报名入口?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报名入口:吉林省主管部门或长春市教育考试院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个文件内);非长春市户籍考生须提供在长春市证明(长春市单位工作证明或长春市居住证);学历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医学类和护理类专业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报名预计于8-9月份左右开始,考试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报考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此期间需实时关注资格审核情况,若审核不通过,按院校要求重新网上提交材料等待再次审核。
另外,2023年吉林建筑大学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长春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更多关于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如吉林建筑大学成考报名时间、报考条件、成绩查询、成考专业、成考答疑等,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吉林建筑大学成考预报名和资料免费领取入口: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对象是怎样的?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对象是怎样的?成人高考属于国家级考试,考生在选择的时候就可以放心的报考,这是有保障的,那么,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对象是怎样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所报的层次不同,考的科目不同:
高升专统一考:语文、数学、英语;
高升本文科考:语文、数学、英语、史地;
高升本理科考:语文、数学、英语、理化;
专升本统一考:政治、外语和第三科(如高数一、高数二、民法、教育理论、大学语文、艺术概论等),根据所报科类不同,第三科考的科目不同,如理工类考高数一,经管类考高数二,法学类考民法,教育类考教育理论等。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文章标题: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本文tag:

本文地址: http://www.sczsb.cn/zsb/115545.html + 复制链接

相关文章
吉林建筑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2023-11-16
快速报名登记